名詞: n.
升降機(英語:Elevator / Lift),亦稱電梯、垂直電梯、、昇降機,但「電梯」亦可以是指另一種電動上落工具電動扶梯(英語:Escalator)。在新加坡和香港俗稱「」(lift的譯音),是一種垂直運送行人或貨物的運輸工具。據統計,2002年全球升降機總數超過600萬台,是現代使用得最多的垂直運輸工具。
古代的中國及歐洲各國都有以轆轤等工具垂直運送人和貨物。現代的升降機是十九世紀蒸汽機發明之後的產物。1845年,第一台液壓升降機誕生,當時使用的液體為水。1853年,美國人艾利莎·奧的斯(Elisha Otis)發明自動安全裝置,大為提高鋼纜曳引升降機的安全。1857年3月23日,美國紐約一家樓高五層的商店安裝了首部使用奧的斯安全裝置的客運升降機。自此以後,升降機的使用得到了廣泛的接受和高速的發展。最初的升降機是由蒸汽機推動的,因此安置的大廈必須裝有鍋爐房。1880年,德國人西門子發明使用電力的升降機,從此名副其實的「升降機」正式出現。
中國首個安裝升降機的城市是上海。1907年,位於公共租界內的六層高的匯中飯店安裝了兩台奧的斯升降機;臺灣最早的商用升降機則出現於日治時期中的1932年,同年開幕的臺北市菊元百貨、臺南市林百貨均有裝置,時稱流籠(閩南語:Liû-lông),且林百貨已指定為歷史建物,其電梯至今仍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7年出台《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規定:七層及七層以上的住宅應設置電梯;而1999年出台的《住宅設計規範》則規定:七層及七層以上的住宅必須設置電梯;到了2005年,其出台的《住宅建築規範》規定:七層及七層以上的住宅必須設置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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