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n.
從廣義上講,“黑戶”包括:
一、鮮活地存在於這個世界上,卻得不到國家認可的人群。例如超生而報不上戶口的孩子,戶口因為種種原因弄丟的人群。
二、凡以生存和工作為目的,長期(比如兩年以上)滯留在並非自己戶籍所在地的城市裏的人群(潛意識裏認為城市人在農村不算)。當然,以求學、求醫、遊玩、探親訪友等暫時滯留者不在列。
三、長期在某一行業學習和工作,但事實不被認可的人群,這也算作“黑戶”的一個系列。比如上學沒有學籍的孩子;工廠裏工作了多年卻不在編制的臨時工;在講臺上講課幾十年如一日卻不被教育部門承認的“代課教師”、“民辦教師”以及象母親這樣的“幼兒教師”。
狹義上講,就是工作、家庭、住房和社會關係都在某個城市事實存在,卻仍被這個城市視為異類的那個人群。
詞條貢獻者:
juans
貢獻者按積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