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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後天後宮 

解釋
名詞: n.
旗后天后宮,俗稱「旗津天后宮」、「旗津媽祖廟」,位於高雄市旗津區,有三百餘年歷史,前身為清康熙年間(明鄭永曆年間)所建的「媽祖宮」[1],為台灣本島最早供奉媽祖的廟宇(可以提出歷史文獻記載者)[2],目前是台灣政府所公告的三級古蹟,為高雄市歷史最古老的寺廟之一。[3]而現今的天后宮,是於1926年由信徒蔡吉六發起重建的。
常用片語
旗后天后宮的燈籠
相關例句
旗后天后宮的媽祖木刻是1673年建廟時由閩南迎奉來台,正脊邊緣的捲草紋飾相當精細,三川脊上有鯉魚吐水的紋路,傳說可以防火災。
相關詞條
旗後砲臺
旗後燈塔
相關資料
旗后天后宮的建築是遵循古制,屬於南方系統的廟宇建築,材料上以石材為基礎,磚砌牆,木頭為廟頂。到廟上香時要從三川門的左邊進去,從右邊出來,稱之為左青龍、右白虎。 廟前廣場以紅磚砌成,廟會時做為野台戲的看台以及廟祭時擺設供桌、供物之用。在打狗時代,廟埕則作為曝晒漁網以及臨時修補竹筏、漁網的場所。

而廟宇平面格局則是屬於兩殿五門兩護室之形式,前殿與正殿之間又有一座拜亭相連。從廟埕踏入三川門的三級花崗石台階,是由康熙十二年(明永曆廿七年,1673年)渡海所用的壓艙石砌成。進入三川門門口之後,除了斗拱之外,就是各種造型及表現不同技法的石雕作品,其中包括龍柱、龍壁、虎壁、石獅和壁雕造型等,雕工頗有可看之處。廟宇縱深二落,左右為護龍的平面格局,東護室(左護龍)被分隔為四個小間,分別祀奉著同祀神。西護室(右護龍)則採取總間的形式,後半供祀神之用;前半則擱放王船及儲放神具祭器之用。在大殿與護室之間另外搭有過水亭具遮雨功能,使獨立居中的正殿可以與左右護室相通。
詞條貢獻者: d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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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09-11-12
詞條創建者:d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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