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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色定理 

語種:漢漢
標籤:專有名詞
索引:解釋 相關資料
解釋
無詞性

四色定理是一個著名的數學定理:如果在平面上劃出一些鄰接的有限區域,那麼可以用四種顏色來給這些區域染色,使得每兩個鄰接區域染的顏色都不一樣;另一個通俗的說法是:每個(無飛地的)地圖都可以用不多於四種顏色來染色,而且沒有兩個鄰接的區域顏色相同。被稱為鄰接的兩個區域是指它們有一段公共的邊界,而不僅僅是一個公共的交點。例如右圖左下角的圓形中,紅色部分和綠色部分是鄰接的區域,而黃色部分和紅色部分則不是鄰接區域。

相關資料
「是否只用四種顏色就能為所有地圖染色」的問題最早是由一位英國製圖員在1852年提出的,被稱為「四色問題」或「四色猜想」。人們發現,要證明寬鬆一點的「五色定理」(即「只用五種顏色就能為所有地圖染色」)很容易,但四色問題卻出人意料地異常困難。曾經有許多人發表四色問題的證明或反例,但都被證實是錯誤的。

1976年,數學家凱尼斯·阿佩爾和沃夫岡·哈肯藉助電子電腦首次得到一個完全的證明,四色問題也終於成為四色定理。這是首個主要藉助電腦證明的定理。這個證明一開始並不為許多數學家接受,因為不少人認為這個證明無法用人手直接驗證。儘管隨著電腦的普及,數學界對電腦輔助證明更能接受,但仍有數學家希望能夠找到更簡潔或不藉助電腦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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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3-08-05
詞條創建者:HuangR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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