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n.
生態系統中的能量流和物質迴圈在通常情況下(沒有受到外力的劇烈干擾)總是平穩地進行著,與此同時生態系統的結構也保持相對的穩定狀態,這叫做生態平衡。
在生態系統內部,生產者、消費者、分解者和非生物環境之間,在一定時間內保持能量與物質輸入、輸出動態的相對穩定狀態。如果生態系統受到外界干擾超過它本身自動調節的能力,會導致生態平衡的破壞。生態平衡是生態系統在一定時間內結構和功能的相對穩定狀態,其物質和能量的輸入輸出接近相等,在外來干擾下能通過自我調節(或人為控制)恢復到原初的穩定狀態。當外來干擾超越生態系統的自我控制能力而不能恢復到原初狀態時謂之生態失調或生態平衡的破壞。生態平衡是動態的。維護生態平衡不只是保持其原初穩定狀態。生態系統可以在人為有益的影響下建立新的平衡,達到更合理的結構、更高效的功能和更好的生態效益。上述定義表明:
(1)自然生態系統經過由簡單到複雜的長期演代,最後形成相對穩定狀態,發展至此,其物種在種類和數量上保持相對穩定;能量的輸入、輸出接近相等,即系統中的能量流動和物質迴圈能較長時間保持平衡狀態。此時,系統中的有機體將所有ㄉ有效的空間都填滿,環境資源能被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例如,熱帶雨林就是一種發展到成熟階段的群落,其垂直分層現象明顯,結構複雜,單位面積裏的物種多,各自佔據著有利的環境條件,彼此協調地生活在一起,其生產力也高;
(2)生態系統具有一定的內部調節能力。
(3)生態平衡是動態的。在生物進化和群落演替過程中就包含不斷打破舊的平衡,建立新的平衡的過程。人類應從自然界中受到啟示,不要消極地看待生態平衡,而是發揮主觀能動性,去維護適合人類需要的生態平衡(如建立自然保護區),或打破不符合自身要求的舊平衡,建立新平衡(如把沙漠改造成綠洲),使生態系統的結構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效益更高。
生態平衡是整個生物圈保持正常的生命維持系統的重要條件,為人類提供適宜的環境條件和穩定的物質資源。
詞條貢獻者:
j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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