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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與文化的差異(18)--眼神交流
類別: 文化交際 [第 58 篇]

肢體語言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目光接觸。在這一方面可以有許多“規定”︰看不看對方,什麼時候著,看多久,什麼人可以看,什麼人不可以看。這裡引用朱利葉斯•法斯特的《肢體語言》一書中的兩段,很有意思,可供參考;

兩個素不相識的人面對面坐著,在火車餐車裡他們可以自我介紹一下,吃飯的時候,說些無關緊要或者是無聊的話;也可以互不理睬,極力避免與對方的目光相遇。有個作家在一篇文章裡描寫過這種情況︰“他們翻來覆去地看菜單;擺弄刀叉,看著指甲──好像頭一回看見它們。免不了目光相遇時,立即轉移視線,注視窗外沿途景色。”

該書作者指出對素不相識的人的態度是︰

我們既應避免盯著看,也要避免顯出不把他們放在眼裡的樣子……“要看他們一會兒表示看見了,隨後立刻把目光移開。”

注視對方的不同情況決定於相遇的場所。如果在街上相遇,可以看著迎面走來的人。直到相距8英尺遠時再移開視線走過去。但在到達此距離之前,雙方都用眼睛暗示一下自己要往哪邊走,打算往哪邊走就往哪邊看一眼。然後,雙方側身略變方向,即可錯開,順利通過.

同相識的人談話時根據美國習慣,說話的人和聽話的人都應注視對方。任何一方不看對方,都可以表示某種意味。如;害怕對方,輕視對方,心神不定,感到內疚,漠不關心。甚至在對公眾講話時也要時時直視聽眾,和許多人的目光接觸。如果演說的人埋頭看講稿,照本宣科(許多中國人往往是這樣的),而不抬頭看看聽眾,對聽眾“說話”,人們就會認為他對聽眾冷漠,不尊敬別人。

在談話的時候,聽的人一般要注視著說話的人的眼睛或臉,表示自己在聽。如果對方說的話比較長,聽的人要不時發出“嗯”、“啊”的聲音,或者點頭表示自己在注意地聽著。如果同意所說的觀點,可以點頭或微笑。如果不同意或者有所保留,可以側一下頭、抬一下眉毛或露出疑問的神情。

在英語國家,盯著對方看或看得過久都是不合適的。即使用欣賞的目光看人──如對方長得漂亮──也會使人發怒。許多外國人到其他國去旅行,因當地人盯著他們看而惱火、很彆扭,認為那裡的人“無禮”而感到氣憤,殊不知在該國是常事,看的人不過是好奇而已。許多在華的講英語的外國人對此流露過不滿情緒。作者的一位好朋友是個美國青年婦女,因為常常有人盯著她看而決定回國。她很喜歡在北京教書,對中國和中國人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實在忍受不了到處被圍觀的無禮場面。的確,她身材很高大,容易引起過路人的好奇心。但這並不能成為無禮圍觀的理由。她離開中國時戀戀不捨,但還是提前回國了。可見圍觀能引起多麼強烈的反感。

“眉目傳情”(或“目語”)是青年或成年男女之間傳遞感情最常用的古老的方法之───在美國尤其講究。有人對此作過詳細研究︰人們對異性怎樣表示感興趣或不感興趣,怎樣表示鼓勵或拒絕,怎樣表示贊成或不滿,怎樣表示愛慕或厭惡。然而,在美國也有許多差別。男人用眼睛的方式就和婦女不一樣。不同年齡、不同階級、不同社會階層、不同地域的人在這一方面都有差別。不同種族的人也有差別。

在一些國家裡,人們認為能直視對方的眼睛是很重要的。在一部關於列寧的著名電影裡有這樣一幕︰有一個肅反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叛變了,肅反委員會主席捷爾任斯基得知情況詢問他時,此人不敢正視對方的眼睛。根據這一點捷爾任斯基認為証實了他有罪。許多美國人也同樣重視目光接觸的作用,但並不是美國的所有民族都這樣。

有過這樣一件事︰有個十來歲的波多黎各姑娘在紐約一所中學裡讀書。有一天。校長懷疑她和另外幾個姑娘吸煙,就把她們叫去,盡管這個姑娘一向表現不錯,也沒有做錯什麼事的証據,但校長還是認為她作賊心虛,勒令停學。他在報告中寫道︰“她躲躲閃閃,很可疑。她不敢正視我的眼睛,她不願冒著我。”

校長查問時,她的確一直注視著地板,沒有著校長的眼睛。而英美人有“不要相信不敢直視你的人”這樣一句格言。

碰巧有一位出生於拉丁美洲家庭的教師,對波多黎各文化有所了解,他同這個姑娘的家長談話後對校長解釋說︰就波多黎各的習慣而言,好姑娘“不看成人的眼睛”這種行為“是尊敬和聽話的表現。”

幸而校長接受了這個解釋,承認了錯誤,妥善處理了這件事。對這種目光視向不同的含義給他留下很深的印象,也使他記住各民族的文化是多種多樣的。 目語的規定很多,也很複雜。從上面介紹的一些情況可見一斑,這裡就不再細談了。

出處:http://www.huaxi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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