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n.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主張「以法治國」,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成為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法家重視法律,反對儒家的「禮」,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幹授予官職。法律的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件的所有權。「興功懼暴」,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併戰爭的勝利。
法家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提出「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集法家大乘,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代表人物: 韓非 商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