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n.
衛生署統計體系成立之目的,即在於提供各類生命與衛生統計,以彰顯當前公共衛生與國民健康狀況;及其未來可能發展趨勢,俾作為政府衛生政策制訂之依據與施政之參考。
衛生署統計體系目前之工作包括:
1.生命統計(含死因統計);
2.醫療院所現況與服務統計;
3.國民醫療保健支出統計(含國民醫療會計帳);
4.全民健保醫療統計(含疾病統計);
5.全民健康保險統計(含承保財務醫療給付等);
6.醫院營運統計;
7.衛生統計指標;
8.衛生署及所屬公務統計;
9.國際衛生統計指標之蒐集與比較等,依據此等統計工作,編製各類統計報告,並適時結合其他部會之統計資料,以推廣衛生統計之應用層面。